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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进入首个征期--报缴税期限:4月1日-18日
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者:澳门新葡澳京7906 发布于:2020/3/13 阅读 2199 次 返回列表页

《环保税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目前已进入首个征期。那么,缴税对象有哪些?如何申报缴纳?有疑问怎么办?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缴税对象有哪些?

据了解,环保税一般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纳税人,可按次申报缴纳,并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税。“由于清明假期的关系,今年首个征期是4月1日至4月18日,纳税人应在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首季度税款。”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除了门前办理外,纳税人还可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局、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缴纳环保税。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要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如何申报缴纳?

《环保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属于环保税的纳税人。其中,机动车排污等5种情形暂予以免征。

除了门前办理外,纳税人还可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局、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缴纳环保税。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要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有疑难怎么办?

据介绍,市地税局近期组织了多场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和熟悉相关税收政策和申报缴税流程。纳税人如有相关疑难,可关注各地地税微信公众号或直接到各地税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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